【虐殺女童】控方結案陳詞指3名被告營造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 將兩兄妹當成乞丐
發布時間: 2021/03/31 13:57
最後更新: 2021/03/31 14:13
5歲女童疑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案,今(31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控方今展開結案陳詞,直言父母及繼外婆3人均向陪審團營造一個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,但兩兄妹的傷勢照片勝過千言萬語,若陪審團細看那些傷勢照片,便會懷疑他們是認真的嗎?控方直指3人比陌生人對兩兄妹更差,甚至將兩兄妹當成乞丐。而若然繼外婆及早阻止父母虐待女童,女童便不會死亡。
控方今於結案陳詞中指出,涉案父親告訴大家,他處理小朋友行為問題的方式,是會先了解發生什麼事,然後只會施以可接受的體罰,亦會阻止妻子,即涉案繼母對小朋友施以過份的體罰。而繼母則聲稱自己對女童Z和兄長X視如己出,「攞個心出嚟錫佢哋」;繼外婆亦指她對兩兄妹和親生孫女Y一視同仁。
控方指,3名被告向陪審團營造出一個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,但兩兄妹的傷勢照片勝過千言萬語,若陪審團細看那些傷勢照片,便會懷疑他們是認真的嗎?姑勿論3名被告是兩兄妹的父母和外婆,他們甚至比陌生人對兩兄妹更差。
控方指,兩兄妹在遷離親生祖母的寓所前,他們感到開心和安全,Z更早於約3歲時已毋須使用尿片,亦不需要任何特別照顧,她待人有禮,亦沒有行為問題。據Z在幼兒園的老師憶述,Z本來是個開朗的小朋友,惟在搬到跟繼外婆同住後,便變得沉默寡言。
控方又指,老師曾供稱Z懂得餐桌禮儀,但繼母與前夫所生的女兒Y在作供時,被問及為何兩兄妹不准與父母同枱吃飯,Y卻指因為兩人沒有餐桌禮儀,因此被父母當成乞丐,只獲發一個膠碗,在角落用來吃父母和Y吃剩的飯菜。
控方指兩兄妹搬家後,從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,走到一個充滿恐怖和痛苦的家庭。控方相信辯方會提及一些一家人外出遊玩的照片,但控方提醒陪審團考慮那些照片時,亦要記得兩兄妹的傷勢照片,還有那些談及對兩兄妹瘋狂虐待的短訊紀錄。而且那些看來溫馨的相片,正正是在兩兄妹遭虐待的期間拍下,因此照片背後,其實兩兄妹正在受虐。
控方又指出謀殺罪的控罪元素指,無可爭辯的是父母二人以非法行為導致Z死亡,唯一爭議的是兩人是否有意圖對Z造成嚴重身體傷害。控方指父母於案發的5個月期間作出一連串行為,包括虐打、懲罰和忽略,以致Z的死亡,而Z的死因明顯是經過長時間的虐待後,免疫系統大倒退,使細菌入血時,其免疫系統無法擊退細菌,最終Z死於敗血症。而兩名醫生證人亦指出,若然Z有得到及時的治療,她可逃過一劫。控方指,陪審團並非要聚焦於特定的日子或行為,而是被告長時間的行為。
控方又指出,陪審團要考慮的重點是,父母二人在5個月期間,是否於任何一個時間,有意圖對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。控方坦言本案中,Z死於敗血症,對陪審團來說可能是較間接的死因,但謀殺無分間接或直接。而且控方亦毋須證明,父母必然預計得到Z會受到致命感染而最終因敗血症而死亡。
對於父母曾表示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,控方解釋指因為本案遠較誤殺嚴重,父母在虐待Z的時候,根本有意圖對她造成身體嚴重傷害。當然父母二人作供時均堅稱並無意圖,但除了兩人的說話外,根本沒有其他證據以作支持,相反,卻有大量證據說明有關意圖,當中包括父母之間和繼母與友人之間的短訊紀錄、X和Y的證供,和Z身上的傷勢。
控方解釋,父母之間的對話紀錄只反映出部分虐待過程,因為當父親下班回家後,他虐打兩兄妹的過程根本毋須透過微信交代,但X和Y的證供卻有提及。控方指對話紀錄提及父母曾多次虐打和飢餓Z,事發前一天更跟Z玩「飛高高」和「扮超人」,將Z的頭部撞上天花,全都反映兩人的意圖。
至於X和Y的證供,Y曾目擊大部分兩兄妹受虐的過程,更能說出父母打過兩兄妹很多次,「隔日打」,亦能清晰描述兩兄妹受虐的經過,而X亦能描述Z身上的傷勢。
控方指繼母稱自己患有抑鬱症,其判斷力因而受影響,繼母於被捕後更指Z身上的傷勢全由丈夫造成,明顯是要諉過於人,事實上證據反映她亦有份虐打Z,所以她的判斷力真的如辯方精神科醫生所指般受影響嗎?
至於繼外婆一方,控方指她與Z一家五口同住,間中亦會協助繼母照顧小朋友,因此她亦對兩兄妹負有管養責任,重點是,她本人有否虐待兩兄妹。控方引述Y的證供指,Y能清晰明確地指出,繼外婆曾以藤條打兩兄妹,即使在事發3年後,仍能毫不含糊地多次確認上述說法。若然繼外婆沒有打過兩兄妹,Y何以說出如此具體的描述?
控方指繼外婆所干犯的忽略兒童罪,才是最嚴重的控罪,因為若然她選擇介入,她絕對可以阻止這些虐打和飢餓,更可以阻止Z的死亡。雖然繼外婆指她於案發期間,經常於晚上9時半才回家,亦因自己母親的死而感到非常傷心,而且需依賴藥物而入睡,但觀乎兩兄妹的傷勢照片,她真的無法察覺傷勢嗎?她又真的沒有留意到父母不斷虐打兩兄妹嗎?尤其父親日間要上班,他必然是晚上回家後才會虐打兩兄妹,繼外婆又真的無法察覺嗎?但繼外婆卻於整整5個月期間,均選擇不阻止這些行為。
涉案父親(29歲、運輸工人)及繼母(30歲、主婦)同被控1項謀殺罪,兩人早前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受,另外兩人亦已承認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;而涉案繼外婆(57歲、會計文員)則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。
法官就本案頒下匿名令及限制報道,不能披露涉案被告、事主及證人資料及相片,包括住址及所就讀學校等,違令或涉藐視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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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